一是成立社区群众信访代理工作站。6个社区挂牌成立了社区群众信访代理工作站,并在服务大厅设立信访代理服务窗口,聘请3-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法律工作者等担任信访代理员。代理工作站负责受理本社区范围内的群众信访事项代理,承办上级和社区交办处理的信访事项,及时传达反馈有关单位部门对信访事项的处理结果。
二是实行信访双向承诺书制度。即信访人委托代理员反映情况的,需与社区信访代理员签订一份《上访双向承诺书》,双方达成协议后,由信访代理员予以登记、区分情况实行全程代办,信访人则需保证不多头信访、重复信访、越级信访和无理缠访。信访代理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受理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对转送的信访事项,要及时联系催办,并提出建议,对暂时无法解决的,继续做好协助及反馈工作。
三是突出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实行信访代理制以来,各社区以为社区居民群众排忧解决实际问题为已任,明确职责,落实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到目前为止,6个社区已受理代理各类信访案件24余件,成功调处23件,成功率达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