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以来,松阳县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加强四个结合,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审计结果与档案管理相结合。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重要手段,县纪检部门将审计结果纳入干部个人廉政和业绩档案,县委组织部则将有关情况录入干部监督信息库。
二是审计结果与干部使用相结合。将审计结果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县委组织部对审计机关报送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领导审阅后,运用到干部的任前考核、任中管理和任后整改之中。同时作为上级组织部门和县委对被审计对象考察任用、教育管理和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三是审计结果与规范纪律相结合。根据审计结果,对涉及领导干部个人严重违犯财经纪律或其他重大问题的,松阳县审计局将及时把有关问题移交纪检监察、司法部门查处,根据所查处问题的性质做出纪律或组织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审计发现违反财经纪律够不上纪律处分的,则按《松阳县领导干部辞职预警制度》规定进行扣分。
四是审计结果与行政管理相结合。松阳县审计局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以《审计信息专报》的方式向县主要领导进行汇报,使领导了解当前经济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为其制定政策指导工作提供依据。通过审计,规范了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行为,提高了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