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纪委(监察局)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计算机管理人员1名(女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2、全日制普通中专(高中)以上学历,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一定的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丽水市本级(含莲都区)范围常住户口。
4、五官端正,身高158CM以上,年龄2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计算机专业知识或相关专业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10月18-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丽水市纪委(市行政中心1439办公室)。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其它相关证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4、招聘程序包括:计算机操作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有关时间、程序、要求等另行通知)。
5、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体检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招聘后的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实行一年一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后,基本工资暂定为每月750元。按国家有关规定招聘对象缴纳社保和医疗等五项保险。
联系电话:2098621
丽水市纪委(监察局)
2007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