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纪委(监察局)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驾驶员1名(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奉献精神,能吃苦耐劳,热爱驾驶工作,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2、丽水市本级(含莲都区)范围常住户口。
3、五官端正,身高165CM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197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高中以上学历,具有C型以上驾驶证,驾龄5年以上,近3年无安全责任事故。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10月18-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丽水市纪委(市行政中心1439办公室)。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复印制各一份。同时,每人须交一寸免冠照片2张。
4、招考采取交通法规专业知识面试、驾驶技术考核、体检、政审的办法。
5、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体检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招聘后的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实行一年一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后,基本工资暂定为每月750元。按国家有关规定招聘对象缴纳社保和医疗等五项保险。
联系电话:2098621
丽水市纪委(监察局)
2007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