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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热线第六十一期
来源:        发布时间: 2006-07-31 16:15:29
     

百姓热线第六十一

 

 

1、一女士反映丽水市区灯塔街与城东路十字路口红绿灯没有明显右转弯禁行标志,路边也看不到提示,右转弯的车辆却要挨罚,另外市区对违章停车罚款处罚前后不一致。

办理结果:市交警支队答复,市区灯塔街与城东路十字路口红绿灯电子监控路口遇红灯右转弯车辆,的确会拍照,但交警部门在监控后台整理时均给予删除,不会进行处罚。

至于违章停车罚款的调整问题,今年6月以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有关规定处罚,6月1日开始浙江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制定出台了《安全法》的具体实施办法,《办法》规定违章停车处罚款5 0元,并不是人为有意多罚或少罚。

办理情况反馈: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2、市区一位群众反映市机关第二幼儿园门口正在施工的道路不太合理,对行人会造成不便,要求更改设计方案,施工单位不予以理睬

办理结果:市建设局答复,市政管理处在市机关第二幼儿园对面的房屋弄口通道排放污水处进行施工,其目的在于解决该处三幢房屋因低洼长期积水问题。新修建的道路在原有基础上拉长坡度,使道路更加平缓,行走更便利。为安全起见,还在路旁新建钢管护栏。应当说这样的改造更有利于保障幼儿园孩子的人身安全,附近居民也比较满意。只是在修建道路时暂时给过往行人带来不便。

办理情况反馈: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3、市区府前菜市场的电价莲都区供电局按每度0。975元收取,而国资公司却按每度1。3元收取,多次向国资公司咨询,没有答复。

办理结果: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答复,群众反映莲都区供电局给府前菜市场的电价为每度0。975元情况属实,国资公司实际按每度1。18元收取。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在府前菜市场向经营户收取电费单价高于莲都区供电局电价,主要用于弥补线路损耗、总表与分表之间的度数差异、电表计量差异以及偷漏电损失。如果经营户对线路损耗分摊有异议的,可向供电部门申请一户一表,费用与电力部门直接结算。

办理情况反馈:对结果表示满意。

4、莲都区碧湖镇概头村的砖瓦厂占用良田,毁坏耕地有关管理部门没有及时查处。

办理结果:市国土资源局答复,群众反映的概头村的砖瓦厂占用良田,毁坏耕地的问题于今年2月16日已作出行政处罚,并送达砖瓦厂,因未到法律规定的移送时间,因此未移送法院执行。待法定时间一到,将及时移送法院强制执行。

办理情况反馈:群众对答复表示满意,但希望不要变成新的执行难。

注:丽水电台《百姓热线》7月11日上线单位为丽水市司法局,7月13日上线单位为丽水市交通局。

 
         
  中共丽水市纪委·丽水市监察局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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